各学院团委:
在建党91周年、建团90周年和“五·四”运动93周年到来之际,为更好的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总结和提炼共青团的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主要包括:“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年度优秀大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分子”、“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务工作者”、“十佳社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在校全体团员青年、各院团委、团支部、团学干部、青年教师。
二、 评选条件
(一) 先进团支部
1、班子健全,成员素质高。支部班子能力强,团结进取,作风扎实;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本学年内无一人受团纪、校纪处分;
2、制度完善,工作落实好。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完备、规范;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议;
3、凝聚力强,群众基础牢。富有开拓精神,对广大团员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能发挥团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4、与时俱进,活动开展好。支部创新能力强,能够紧扣主题开展各项活动(例如“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和“团组织争先创优”等活动),全年集中活动不少于四次,每次活动团员参与率不低于95%;
5、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
(二)优秀团学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高尚,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
2、工作成绩突出,坚决执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在团学工作中踏实肯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锐意进取;
3、发挥模范作用,在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如“挑战杯”科技创新大赛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无偿献血活动等)中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4、任职表现良好,现任团支部(班委)委员以上干部,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5、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 。
(三)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母校;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
3、组织观念强,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要求自己,在本学年内无团纪、校纪处分;
5、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3% 。
(四)年度优秀青年教师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派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
2、在教学实践中,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改革中勇于探索和创新且近三年内荣获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以上荣誉称号;
3、在近三学年内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改、科研项目,并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4、大力支持团学工作,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参与或指导学生开展“三下乡”、科技创新大赛、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年龄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五)年度优秀大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学干部评选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习成绩优秀,2011年度单科成绩无挂科且获得过二等以上奖学金;
3、在参加科技创新(如兴晋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力学竞赛、程序设计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在专业性竞赛中获省级以上表彰;
4、勇于克服困难,顽强拼搏,自强自立;
5、努力承担学生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1、在我校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2、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具有一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经历;
3、年龄在28岁(含28周岁)以下的青年志愿者,长期坚持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且全年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两次,有中博会志愿经历优先;
4、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5% 。
(七)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分子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
2、在提高校园文化层次,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
3、在本学年度具有参与并组织开展过两次及以上学生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秀的成绩;
4、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5% 。
(八)五四红旗团委
1、班子建设好。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一致,坚强有力,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2、制度建设好。团委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坚持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年至少4次;
3、工作作风好。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团费收缴和档案管理规范;
4、主题活动开展好。团员意识教育措施要有力。按期交纳团费、学团章,明确团员权利和义务;不断创新主题团日活动,每学年不少于五次;
5、基层组织建设好。抓基层措施到位,指导有力,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支部建设,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富有活力。
(九)优秀团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立场坚定,原则性强,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工作成绩优异。能正确领会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意图,并将团的中心任务与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模范作用突出。不仅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而且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的组织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专职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5、在本学年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曾亲自带过队或在“挑战杯”等科技创新大赛中曾做过指导老师。
(十)十佳社团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校团委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开展工作;
2、具有完备的社团章程,有完善的社团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学年组织活动不少于3次,对活跃校园文化,服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模范遵守我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关于社团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学校社团组织中有表率作用,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5、社团必须为三星级以上社团,并在校团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分子”由各学院团委按照比例,严格根据标准进行评选,报校团委审定。
2、“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年度优秀大学生”以各学院团委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各学院团委汇总公示后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事迹材料、公开评选确定表彰人选。
3、“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校团委根据2011年度对各学院团委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4、“优秀青年志愿者”由校团委根据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并结合中博会期间志愿者表现评选。
5、“十佳社团”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标准进行严格的评选。
四、评选要求
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提名必须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推荐名单(“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年度优秀大学生”、“先进团支部”、“十佳社团”要求附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年度优秀大学生”另附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于4月15日前报校团委。
二Ο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