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配合校保卫处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出入管理、归寝管理工作,特拟交通与物流学院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相关规定及处罚条例:
第二章 违纪处分种类
第一条:交通与物流学院对违反门禁系统的处分种类分为以下三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第三章 相关规定
第一条:出入学生公寓门口必须要刷卡,如有违反则系统会自动拍照。
第二条:有卡的学生必须要到楼管登记处登记自己的信息,如不登记,磁卡将不能被识别,视为无卡。
第三条:每位无磁卡或磁卡消磁的学生必须择日去相关部门办理磁卡,如在限定期限内仍不办理,视为无卡。
第四条:如磁卡不在身边,则必须向楼管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如无有效证件,不得出入宿舍。
第五条:不允许不经过门禁系统而选择绕行。
第六条:不得谎报信息,不得用他人证件出入宿舍楼,也不得将自己的证件借于别人。
第七条:进出宿舍楼时同学之间不得相互拥挤,每位同学要选择正确的通道出入。
第四章 处罚条例
第一条:连续三次不刷卡者,上报团委对其进行教导;两周内连续接受教导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条:一周内超过五次不刷卡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条:一周内超过五次不刷卡,且连续两周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条:不经过门禁系统而选择绕行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五条:谎报信息或用他人证件出入宿舍楼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六条: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处分者,取消其评学选优资格。
交通与物流学院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