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修《创新创业管理》课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函《太原科技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组织工作方案》(研院字[2022]24号),认定创新实践学分的研究生免修《创新创业管理》的要求,执行方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研究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主持项目、课题及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等均可计1学分。
满足以下任1项要求,可申请免修《创新创业管理》课程:
1. 省级以上期刊录用1篇(需提供录用证明和版面费付款截图)或见刊1篇(需提供期刊论文复印件),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2. 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发明专利授权(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明专利要求学生排名前二(导师除外排名);
3. 主持1项校级或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需提供任务书复印件、项目公式名单);
4. 获得1项校级学科或创新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学生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省级奖项学生至多排名前三、国家级奖项学生至多排名前五,具体根据竞赛级别学院统一认定。
满足条件的学生,提交的印证材料交由学院审核认定后汇总成绩,成绩单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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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