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中心、校区、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加大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全校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太原科技大学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细则》(校党字〔2010〕63号)和《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廉政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校党字[2015] 26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范围适应于我校科级(包含科级)以上干部,科级以下的党员、干部参照执行。
2、学校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大力倡导我校全体教职工,婚事雅办、丧事简办。
3、操办婚丧喜庆宴请等事宜,必须备案登记,严格执行分级申报承诺制度。科级(包含科级)以上干部填写申报承诺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填报申报承诺表一份,报本单位备案。备案时,须一并附酒店订单复印件(如果实际就餐人数与申报人数不符,应及时向纪委办公室说明情况,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将严肃查处)。申报承诺表在纪检监察处网站资料栏下载。
4、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执行情况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监管,监管不力者严肃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5、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设立以下信访举报渠道,对全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6998328 ,6998066
电子举报箱:tykdjjw@163.com
信箱:行政楼一层大厅政风行风评议箱
网络举报平台:监察处网站信访举报栏目
(http://www1.tyust.edu.cn/yuanxi/jiwei/jb1.asp)
太原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